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加快经济建设、促进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被全社会广泛认可。供水企业更要充分认识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主题,高度重视并全力抓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全面解决我国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的重要保证,是加强法制建设的主要措施,更是企业发展的保证。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包含的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大局。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合治措施。
供水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仅处在企业生产第一线,而且处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最前沿。解决矛盾、化解冲突、打击邪恶、维护稳定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者的首要责任。治保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供水企业生产经验发展的方向。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维护内部稳定为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的要求,通过抓领导责任制,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维护企业内部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分解为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指标,层层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季度、半年、全年检查考核制度,使综治工作与责、权、利紧密相连,促进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企业管理合拍共振,逐步形成“抓综治、促稳定,抓综治、促生产”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案件的发生,提高职工素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既直接创造政治效益、又可以为企业带来无穷的经济效益。
影响供水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供水企业的不稳定因素,有少数违法人员个人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周边环境的客观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这些因素往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极易衍化成民间纠纷、刑事及治安案件等。因此,供水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必须采取多种方法,多种措施,多种手段“对症下药”多元化进行。